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珠海市审计局公告了《珠海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对《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推动整改,现将涉及我局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整改报告》反映我局问题7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4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3个。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我局健全内审工作机制,成立内部审计专班,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力度。通过专项核查、台账管理等方式跟踪督办,确保整改问题见行见效。截至公告日已整改问题4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历年公共资金利息收入滞留在单位实体账户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分局已于2024年7月将利息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二)关于实体银行账户资金长期闲置,未及时统筹盘活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局属单位、分局已将相关结余资金按要求上缴财政。
(三)关于未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及财政部门的要求将其他收入列入预算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分局已将2023年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全部上缴财政。同时,对全局系统梳理排查,将今年拟开支的其他收入、历年结余等资金,按照全口径预算的要求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四)关于部分产业用地企业的抵押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市自然资源局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梳理办理流程,形成工作提醒发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同时,开展专项质检核查工作,对已办理的业务进行“回头看”质量检查,避免日后出现此类问题。
(五)关于部分宗地收回后未及时纳入空闲地管理或被占用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市自然资源局已印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区政府(管委会)协商收地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强对国有空闲地的巡查管理。审计报告反映的27宗未纳入空闲地管理台账的用地,已有26宗纳入空闲地管理台账,剩余1宗已函请属地镇政府纳入台账管理;13宗地收回后因监管不到位被占用,有5宗已完成整改,剩余8宗用地正在推进整改中。
(六)关于未与各区建立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监管机制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市自然资源局已起草《珠海市耕地保护重点工作协作机制》,拟与相关部门共享我市耕地保护各项重点工作涉及自然资源基础信息数据,做好主动衔接配合工作,推动我市耕地保护各项重点工作贯通协同,形成有效监督合力。
(七)关于临时用地监管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市自然资源局已制定《珠海市临时用地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加强临时用地审批过程中的选址踏勘,优化临时用地管理台账。同时,将临时用地管理情况纳入我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落实耕地保护重点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对各区落实临时用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抽检督导工作的通知》,每年开展两次全市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督导检查,强化全市土地复垦的督促管理工作。审计指出的4宗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到位,其中3宗已完成复垦验收,剩余1宗用地复垦责任范围内有部分在已建成的人行道及绿化带上,正在研究完善转建报批手续中。
三、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我局将认真研究审计提出建议,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着力提升自然资源监管效能,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具体实践,以高质量审计整改成效护航我市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各项任务的整改时限要求并倒排工期,坚决真改、实改、限期改,对立行立改类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于分阶段和持续整改类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主要举措,力求尽快“对号销账”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