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件: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相关链接: 图解: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珠府函〔2024〕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