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470号)和《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珠自然资函〔2020〕67号)的要求,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21日至22日组织对全市4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了资质条件匹配情况、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合法合规情况、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情况、近两年完工项目情况、正在开展项目进展情况、违约或被投诉举报情况等。
经检查,该4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均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合法合规,现予以公告(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