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神前旧村改造项目已取得规划方案和供地方案的批复,项目实施主体和地价已经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确认。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现将本项目商品房开发01-03地块(B区域)协议出让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珠海市恒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置:香洲区神前路北侧、港湾大道西侧
本次协议出让的用地情况:
01-03地块(B区域),用地面积553.77平方米,属于01-03地块的一部分,为本项目商品房开发用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该用地现已完成地上建筑物清拆工作,拟协议出让给本项目实施主体。该用地与01-03地块(A区域)合计计容建筑面积35473.36平方米,建筑高度≤100米。该用地与01-03地块(A区域)以及A101g0223-01地块的其他4个子地块统一规划,各指标控制在A101g0223-01地块总指标范围内,可结合分期开发统筹分配。
本次计收地价款:本项目一期应缴地价款639,284,135.54元(包含项目一期供地应缴地价款404,792,963.29元和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方式应补地价款234,491,172.25元),该地价款已在2022年11月3日出让该项目01-05地块时约定计收,本次不再重复计收。
土地使用期限:自本项目供地方案批复之日(即2022年6月24日)起算居住70年。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7日。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香洲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一楼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窗口(地址:香洲区翠景路112号;窗口咨询电话0756-2656080;香洲分局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6-8813889)。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