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和《珠海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制定并下发了《珠海市国土资源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要求各党支部和党员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明确党务公开的目标任务、公开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实施细则》提出党务公开的总体目标:到2011年底,全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到2012年底,全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格局务实高效,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用明显。
《实施细则》明确党务公开的具体任务:一是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二是党务公开制度完善;三是党务公开载体丰富;四是影响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中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实施细则》明确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为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有关法规的规定和我局实际情况,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最大限度的进行公开。凡是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除依法依纪应当保密的事项外,都应当公开。具体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组织管理、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这次党务公开按照自下而上、由点到面的要求,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具体分宣传发动、全面实施、建章立制、检查验收四个阶段组织实施: